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郴州市审计局自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11月19日,对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高科投公司)组织建设的郴州高新区金鑫路(下湾路—金田大道)道路(原新江路中段)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11月5日,金鑫路(下湾路—金田大道)道路(原新江路中段)工程经郴加备〔2012〕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4.26亿元,建设资金来源BT融资,该文件立项项目包括新江路中段、滨湖路、梓塘路。本次审计的金鑫路是上述批复中的新江路中段,道路全长1918.8m(K0+049.6-K1+968.4),行车道单侧宽13米,设三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起点为下湾路,终点为金田大道。
金鑫路建设地点位于郴州高新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路基、道路路面、桥涵护岸、交通标志牌、排水、绿化及附属工程等(不包括照明、通讯、供电及供水)。
金鑫路的建设单位为郴州高科投公司,设计单位为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高科投公司委托湖南龙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邀请招标的方式组织施工招标,2012年12月21日开标,中标施工单位为上海诸宝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78876589.52元。2012年12月25日,郴州高科投公司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730天。金鑫路于2015年10月28日开工,2019年1月25日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该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采用送达审计的方式,审计人员采用了重点审计与抽样审计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检查、观察、询问、外部调查、重新计算、分析等具体方法进行审计取证,重点对工程造价真实性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现场察看和审核相关资料得出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计结论。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施工单位送审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为141419858.95元(含增补交通设施工程251092.01元),建设单位内审后送审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为124931926.74元,审定造价为115462816.61元,核减造价为9469110.13元,核减率7.58%(详见下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送审造价(元) |
审定造价(元) |
核减造价(元) |
核减率(%) |
1 |
土石方工程 |
4129928.25 |
4332954.88 |
-203026.63 |
-4.92 |
2 |
路基填筑(2017年11月1日之前完成量) |
25269156.8 |
17269575.21 |
7999581.59 |
31.66 |
3 |
道路工程(11月1日之前完成量) |
32839303.98 |
31813922.19 |
1025381.79 |
3.12 |
4 |
道路工程(11月1日之后完成量) |
10608053.7 |
11188777.20 |
-580723.50 |
-5.47 |
5 |
防护工程(全部为11月1日之后完成) |
7456037.49 |
7485549.82 |
-29512.33 |
-0.40 |
6 |
雨污水工程(全部为11月1日之前完成) |
21892722.2 |
21454285.10 |
438437.10 |
2.00 |
7 |
交安管线、预埋横管(11月1日之前完成量) |
1698892.07 |
1698892.07 |
0.00 |
0.00 |
8 |
交安管线、预埋横管(11月1日之后完成量) |
1477711.3 |
1477711.30 |
0.00 |
0.00 |
9 |
标志标牌工程(全部为11月1日之后完成) |
2886372.86 |
2886372.86 |
0.00 |
0.00 |
10 |
绿化工程(全部为11月1日之后完成) |
6226121.42 |
5821899.86 |
404221.56 |
6.49 |
11 |
交通监控设施安装工程(11月1日之后完成) |
5677199.41 |
5678161.84 |
-962.43 |
-0.02 |
12 |
2017年11月1日后完成签证 |
202720.15 |
203675.98 |
-955.83 |
-0.47 |
13 |
2017年11月1日前完成签证 |
2239676.92 |
2334668.31 |
-94991.39 |
-4.24 |
14 |
匝道机械土石方(签证) |
271456.25 |
293779.97 |
-22323.72 |
-8.22 |
15 |
匝道道路工程(签证) |
1812795.54 |
1278811.62 |
533983.92 |
29.46 |
16 |
金鑫路交通设施增补工程 |
243778.4 |
243778.40 |
0.00 |
0.00 |
合 计 |
124931926.74 |
115462816.61 |
9469110.13 |
7.58 |
核减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
一是送审结算多计工程量,核减造价约134万元;
二是送审结算多计单价,核减造价约670.91万元;
三是送审结算多计计项措施费、规费、养老保险、税金等费用,核减造价约142万元。
郴州市审计局
2020年10月16日